新经济的十大法则
(2001/08/20)
法则一:有形资产的重要性降低
一个企业的价值将不在于它拥有多少有形资产,而是越来越多地依赖于诸如人力资源、概念等无形资产,和关键信息驱动资产。
Amazon(亚马逊)、Yahoo(雅虎)和E-Trade
等无物理资产的商家曾一度称霸世界,或者至少市场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好象实物比人的思想还是要更加重要。要不然,亚马逊为何要建立物理仓库,就连E-Trade(从理论上讲,它是最无物理资产的商家)也竖起了物理柜员机呢?)
法则二:空间距离已经消失
在谁与谁展开竞争方面,地理总是占有重要位置。但现在你的业务可在瞬间内与全球的客户发生联系。
这个观点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仍然是正确的。正如莫汉比尔.索尼所所的:“当你通过电线来管理时,电线有多长便不重要了。”然而在其它方面,空间就重要了。尽管人们频繁地预测硅幽谷、硅走廊、硅多用途沼泽地的兴起,IT行业仍然高度集中在硅谷。有些知识是无法通过电线来传送的:比如说当你向一位顾客展示产品时看到的他脸上的表情,或者做某件事的准确方法。这类“默许的”知识是人们会继续簇拥在某些活动周围的原因之一。
法则三:时间正在崩溃
在一个瞬间联通的世界里,存在着即时回复和实时从市场学习并适应市场的能力的优势。
这一点仍然正确。经我们最近核实,时间尚未崩溃。(1858年第一条穿越大西洋电报电缆铺设后,人们说它“在传送情报方面彻底消灭了空间和时间。”)。但是事情发展得更快了。例如,与过去的发明相比,网站的普及率要快得多—仅在7年内就达到了百分之五十的渗透率,相比之下,电脑用了30年,电用了40年,而蒸汽动力用了一个多世纪。
法则四:人是皇冠上的明珠
当今,巨大的价值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多地来源于聪明的概念。因此,能够产生这些概念的人变得越来越值钱,雇佣和管理这类人的手段正在发生转变。微软通过给价值数十亿美圆的股票期权的方式,“锁定”了世界上最有才能的一批劳动力。
这一点仍然正确。不错,同样是那些微软工作人员现在因其持有的期权缩水而身负成千上万美圆的债务。但是,现在的确是思考者的经济。例如,史坦福大学保罗.罗马尔倡导的“新增长理论”,强调了重要的概念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因此,那些拥有创造性、有用的概念的人应该会越来越有价值。
法则五:网络加速了增长
互联网上传播信息如此方便,以至于人们对产品的认识会呈现出野火一样的燎原之势。一旦一个企业达到它的物质临界点,它就会体验到日渐增长的回报,从而导致爆炸性的增长。先行者的优势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巨大。
法则六:价值因市场份额的增长而成指数级增长
产品越丰富,每件独立的产品也就更加重要。这与价值来源于稀有的经济法则大相径庭。历史上电话和传真机的应用曾导致这样的“网络效应”。今天,因为每个人都被网络联系起来了,更多的产品和服务从普遍的网络认可中获得它们的价值。
人们没有比现在更加广泛地调用和滥用概念来哄骗风险投资商的钱的时候了。这种现象是千真万确的:一部电话对任何人来说都没有太大用途,但是许多电话便增加了每部电话的价值。几家.com公司的确从强大的网络效应中获益了。(雅虎在日本是首屈一指的拍卖网站,但是在美国它就不是。在日本它是先行者,在美国便是后行者了。)
但是,圣达菲学院的网络效应专家布莱恩.亚瑟认为:网络效应多限于拍卖之类的P2P活动。他说:“对大多数.com来说,这种大肆吹捧的网络效应根本不存在。”例如,Netscape曾经表面上似乎已经“锁定”,可后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法则七:中间商会继续生存下去
传统分销商和代理商受到网络经济的严重威胁,因为人们可以直接与生产商交易。但是一种新品牌的中间商诞生了。随着信息混乱的升级,“信息中间商”把被动的数据变成了可用信息。
这一点仍然十分正确。当今世界远非有些人假想的那样正在进入“脱离中间商”时代,而是进入了像《哈佛商业评论》的执行编辑尼古拉斯·卡尔说的那种“超中间商”时代,涌现出了代理信息和产品的新兴中间商。
法则八:消费者正在获得引人注目的新力量,供应商则获得了新的机会
你的客户无须再上街去比较价格和服务了。你的竞争者可能与你仅是一个鼠标点击之遥了。智能化软件将会帮助消费者找到最合意的商品。因此,真正提供独特服务或低廉价格的企业将会受惠于大批涌来的新消费者而兴旺发达。那些依赖竞争的物理障碍的企业将会失败。
消费者正在获得更大的力量是事实。但是不是因为他们在购买“贱货”,而是因为更剧烈竞争使价格降低,并且企业对消费者的欲望转变反映更加迅速。
法则九:商业交易是个一对一的游戏
信息比耐用品更容易加以个性化。产品或服务的信息部分在它的总价值中占的比重正在增大。因此,供应商发现把产品加以个性化更加容易且更为有利可图,消费者也将会要求做这样的裁剪服务。
这一说法仍然正确。大量生产的目的是用低廉的成本生产大批产品,有人说大量个性化则是为了生产合适的产品。这一观念终于在成为大众现象。
法则十:每种产品都会遍及每个角落
欲望和购买之间的缝隙已经合龙。以前当你在收音机上听到一首歌时,你得记住它以便再去商店购买。现在不同了,你在网上发现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只要按一下“买”这个按钮就可以了。
这一点尚有待定论。许多证据显示,消费者常常是利用互联网做购物调研,然后去一家物理商店购买商品。不管怎样,我们要过一段时间才会知道互联网到底是增加了消费者的购物机会,还是只是起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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