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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媒体报道,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近日在此间认为,我国近10年发展增值电信服务的一个不足在于市场准入门槛过高、过严。他表示,我国将放松增值电信市场准入,鼓励中小企业在这一领域大展身手。
张春江是在今天举行的中国加入WTO与电信增值服务研讨会上说这番话的。他指出,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增值电信服务的投资来源、经营主体、服务目标、经济功能与基础电信业务存在明显差异,彼此间有竞争关系,但更多的是补充、丰富的关系。
据介绍,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增值电信将作为首先开放的电信领域对外开放。信息产业部将积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进入增值电信市场,使电信业能够吸引更为充足的投资、更加丰富的人才和更加先进的技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来创造新的发展机遇和后劲。
他强调,增值电信服务领域充满商机,是中小企业的重要用武之地。基础电信领域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性,这也意味着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往往有较高的资本门槛;对于资本有限的中小企业而言,存在一定的进入障碍。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出现了极为丰富多彩的增值电信服务,进入的技术门槛也显著降低,这是对中小企业具有很强吸引力的投资领域。
张春江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履行入世谈判中所作出的承诺,为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增值电信市场提供方便;在增值电信业务上要积极应用新技术,发展新业务。要不断完善并认真实施公平竞争的规则,促进公平接入;建立大中小型企业间的良性协作体制,培育有利于电信业长期繁荣的产业生态系统;开拓增值电信服务的新领域,在各行各业中加速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
什么是增值电信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介绍,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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